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平正竞争合规指引》的通知
交公路规〔20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视注新疆出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现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平正竞争合规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循执行。
交通运输部
2025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颁布)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平正竞争合规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假造,守护平正竞争市场秩序,加快高尺度招标投标市场建设,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执行条例》《平正竞争审查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治理法子》《招标投标领域平正竞争审查规定》等,造订本指引。
第二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平正竞争合规假造工作,合用本指引。
第二章 内容设置
第三条 招标人应依法依规假造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不得设置违反平正竞争的内容。
第四条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不得设置以下不合理投标资格前提或评标(审查)尺度:
(一)违法限造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造大局或者组织大局,对分歧所有造投标人采取分歧的资格审查或评标尺度。
(二)设定企业股东布景、年均匀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交易场所面积等规模前提;设置超过项目现实必要的企业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交易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政指标。
(三)设定歧视表地经营者、显著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现实必要或者与推广合同无关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前提或者业绩、奖项要求。
(四)将国度已经明令取缔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前提、加分前提、中标前提;在国度已经明令取缔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前提、加分前提、中标前提。
(五)以交易牌照纪录的经营领域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凭据;将投标人交易牌照纪录的经营领域选取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纪录某个特定经营领域细项作为投标前提、加分前提、中标前提;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交易牌照纪录的经营领域为由限度投标。
(六)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前提、加分前提、中标前提;将当部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嘉奖和慈悲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前提、中标前提,或者将与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现实必要无关的上述荣誉嘉奖和慈悲公益证明等作为加分前提。
(七)限造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给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司法律规有明确要求的之表)。
(八)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占有肯定办公面积,在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
(九)对省级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企业,以上述企业未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治理系统中录入有关信息作为否决投标或不予加分的前提。
(十)其他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投标资格前提或评标尺度。
第五条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不得设置以下犯法定或不合规要求:
(一)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划定能够选取“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
(二)要求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开标等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技术掌管人等特定人员必须参与,不接受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参与。
(三)没有司法、行政律例凭据,违规收取保障金,或者限造保障金只能以现金或非现金担保唯一大局缴纳,或者不依法退还保障金及现金缴纳大局的银行同期存款利钱。
(四)其他犯法定或不合规要求。
第六条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中不得设置以下违法违规合同条款:
(一)违反行业治理划定等,设置与招标项目不相适应的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
(二)未依法依规合理划分双方风险,设置将应由招标人承担的风险转嫁给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投标人的不合理条款。
(三)违反《保险农夫工工资支付条例》划定,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四)其他违法违规合同条款。
第七条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存在可能影响市场平正竞争的内容,但切合下列情景之一,且没有对平正竞争影响更幼的代替规划,并可能确定合理的执行期限或者终止前提的,能够执行:
(一)为守护国度安全和发展利益的。
(二)为推进国度科学技术进取、加强国度自主创新能力的。
(三)为实现节约能源、;せ肪场⒕仍志戎壬缁峁怖娴。
(四)司法、行政律例划定的其他情景。
第三章 组织执行
第八条 招标人应凭据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造订的尺度文本,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现实必要,依法依规假造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第九条 招标人应依照省级人民当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划定,将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批改报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登记。
第十条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招标人颁布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存在违反平正竞争有关情景且不切合特殊情景划定的,可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第十一条 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功夫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投标截止功夫10日前提出。
第十二条 对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划定期限内提出的异议,招标人该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回答。作出回答前,招标人应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规按功夫内作出版面回答的,招标人应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功夫或者投标截止功夫。
第十三条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存在违反平正竞争有关情景且不切合特殊情景划定的,招标人应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进行批改,并按划定顺延提交文件截止功夫,如批改内容涉及投标人资格前提的,招标人应按划定布告,并调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截止功夫。招标人应实时将批改内容报相应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登记。
第十四条 招标人的异议回答不切合司法律规等划定,或者招标人回答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存在违反平正竞争有关情景且不切合特殊情景划定但未进行批改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按划定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投诉。涉及引用的政策措施违反平正竞争划定的,也可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登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
第十六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投诉的,应对登记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或者批改的内容进行核查,并按划定在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版面处置决定(蕴含投诉事由、调查了局、处置决定、处置凭据以及处置定见等内容)。必要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能够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十七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登记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的按有关划定实时处置。
第四章 监督治理
第十八条 省级人民当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现实,强化组织辅导,健全工作机造,加强依法必须招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平正竞争合规治理。
第十九条 省级人民当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牵头拟造省、视注县三级招标投标投诉受理联系方式清单,并在省级人民当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开。
第二十条 省级人民当局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不休优化省级公路建设市场监督治理系统或电子招标投标监管平台等服务职能,保险投诉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劣等多种方式,反映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所登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具体纪录平正竞争方面不良行为信息,对存在违反平正竞争有关情景且不切合特殊情景划定的,应依法依规端庄处置并加强信誉治理,守护平正竞争市场秩序。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指引由交通运输部公路局掌管诠释。
第二十三条 本指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