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法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成员
第三章 组织登记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五章 财富经营治理和收益分配
第六章 搀扶措施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和司法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守护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利,规范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运行治理,推进新型村落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坚韧和美满村落根基经营造度和社会主义根基经济造度,推动村落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推进共同富足,凭据宪法,造订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地皮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推广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造的区域性经济组织,蕴含乡镇级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村级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组级村落集体经济组织。
第三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是发展壮大新型村落集体经济、坚韧社会主义公有造、推进共同富足的沉要主体,是健全村落治理系统、实现村落善治的沉要力量,是提升中国共产党村落基层组织凝聚力、坚韧党在村落在朝根基的沉要保险。
第四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该当对峙以下准则:
(一)对峙中国共产党的辅导,在乡镇党委、街路党工委和村党组织的辅导下依法履职;
(二)对峙社会主义集体所有造,守护集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利;
(三)对峙民主治理,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遵循司法律规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平等享有权势、承担使命;
(四)对峙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推进村落共同富足。
第五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推广下列职能:
(一)发包村落地皮;
(二)解决村落宅基地申请、使用事项;
(三)合理开发利用和;じ亍⒘值亍⒉莸氐鹊仄ぷ试床⒔屑喽;
(四)使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者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元、幼我使用;
(五)组织发展集体财富经营、治理;
(六)决定集体出资的企业所有权改观;
(七)分配、使用集体收益;
(八)分配、使用集体地皮被征收征用的地皮赔偿费等;
(九)为成员的出产经营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
(十)支持和共同村民委员会在村党组织辅导下发展村民自治;
(十一)支持村落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依法阐扬作用;
(十二)司法律规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划定的其他职能。
第六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遵循本法登记,获得出格法人资格,依法从事与其推广职能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不合用有关破产司法的划定。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能够依法出资设立或者参加设立公司、农夫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以其出资为限对其设立或者参加设立的市场主体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从事经营治理和服务活动,该当遵守司法律规,遵守社会公德、贸易路德,恳切守信,承担社会责任。
第八条 国度;ご迓浼寰米橹捌涑稍钡暮戏ㄈɡ,任何组织和幼我不得加害。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财富受司法;,任何组织和幼我不得侵占、挪用、截留、哄抢、私分、粉碎。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势,不得以妇女未婚、成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村落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利。
第九条 国度通过财政、税收、金融、地皮、人才以及产业政策等搀扶措施,推进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新型村落集体经济。
国度激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元、社会集体等组织和幼我为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提供援手和服务。
对发展村落集体经济组织事业做出凸起贡献的组织和幼我,依照国度划定赐与赞美和嘉奖。
第十条 国务院农业村落主管部门掌管领导全国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领域内掌管有关的工作。
县级以上处所人民当局农业村落主管部门掌管本行政区域内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登记治理、运行监督领导以及承包地、宅基地等集体财富治理和产权流转买卖等的监督领导。县级以上处所人民当驹熹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领域内掌管有关的工作。
乡镇人民当局、街路处事处掌管本行政区域内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治理等。
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农业村落主管部门该当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工作的综合协调,领导、协调、搀扶、推动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
处所各级人民当局和县级以上人民当局农业村落主管部门该当采取措施,成立健全集体财富监督治理服务系统,加强基层行列建设,建设与集体财富监督治理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第二章 成员
第十一条 户籍在或者已经在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并与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不变的权势使命关系,以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地皮等财富为根基生涯保险的居民,为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第十二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成员大会,凭据前条划定确认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对因成员生育而增长的人员,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该当确以为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因成员成婚、收养或者因政策性移民而增长的人员,村落集体经济组织通常该当确以为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确认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得违反本法和其他司法律规的划定。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该当造作或者调换成员名册。成员名册该当报乡镇人民当局、街路处事处和县级人民当局农业村落主管部门登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能够凭据本法,结合本行政区域现实情况,对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确认作出具体划定。
第十三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下列权势:
(一)遵循司法律规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选举和被选举为成员代表、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
(二)遵循司法律规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参与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参加表决决定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沉大事项和沉要事务;
(三)查阅、复造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财政管帐汇报、会议纪录等资料,相识有关情况;
(四)监督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出产经营治理活动和集体收益的分配、使用,并提出定见和建议;
(五)依法承包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村落地皮;
(六)依法申请获得宅基地使用权;
(七)参加分配集体收益;
(八)集体地皮被征收征用时参加分配地皮赔偿费等;
(九)享受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的服务和福利;
(十)司法律规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划定的其他权势。
第十四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推广下列使命:
(一)遵守司法律规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
(二)执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遵循司法律规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作出的决定;
(三)守护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
(四)合理利用和;ぜ宓仄さ茸试;
(五)参加、支持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出产经营治理活动和公益活动;
(六)司法律规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划定的其他使命。
第十五条 非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久在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工作,对集体做出贡献的,经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整个成员四分之三以上赞成,能够享有本法第十三条第七项、第九项、第十项划定的权势。
第十六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出版面申请并经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赞成的,能够自愿退出村落集体经济组织。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愿退出的,能够与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协商获得适当赔偿或者在肯定期限内保留其已经享有的财富权利,但是不得要求宰割集体财富。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失落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一)殒命;
(二)失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已经获得其他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四)已经成为公务员,但是聘用造公务员之表;
(五)司法律规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划定的其他情景。
因前款第三项、第四项情景而失落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遵循司法律规、国度有关划定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经与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协商,能够在肯定期限内保留其已经享有的有关权利。
第十八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因就学、服役、务工、经商、离婚、丧偶、服刑等原因而失落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婚,未获得其他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原村落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取缔其成员身份。
第三章 组织登记
第十九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该当具备下列前提:
(一)有切合本律例定的成员;
(二)有切合本律例定的集体财富;
(三)有切合本律例定的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
(四)有切合本律例定的名称和住所;
(五)有切合本律例定的组织机构。
切合前款划定前提的村通常该当设立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幼组能够凭据情况设立村落集体经济组织;乡镇确有必要的,能够设立村落集体经济组织。
设立村落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扭转集体地皮所有权。
第二十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该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和财富领域;
(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规定和法式;
(三)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机构;
(四)集体财富经营和财政治理;
(五)集体经营性财富收益权的量化与分配;
(六)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调换和注销;
(七)必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该当报乡镇人民当局、街路处事处和县级人民当局农业村落主管部门登记。
国务院农业村落主管部门凭据本法和其他有关司法律规造订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
第二十一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名称中该当表明“集体经济组织”字样,以及地点县、不设区的视注市辖区、乡、民族乡、镇、村或者组的名称。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以其重要处事机构地点地为住所。
第二十二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通过本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确认本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举本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过后,该当实时向县级以上处所人民当局农业村落主管部门申请登记,获得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登记法子由国务院农业村落主管部门造订。
第二十三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归并的,该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假造资产负债表和财富清单。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归并的,该当由各自的成员大会形成决定,经乡镇人民当局、街路处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处所人民当局核准。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该当在获得核准归并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能够要求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归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归并后的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继承。
第二十四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分立的,该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分配财富、分化债权债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分立的,该当由成员大会形成决定,经乡镇人民当局、街路处事处审核后,报县级以上处所人民当局核准。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该当在获得核准分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分立后的村落集体经济组织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分立时已经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达成清偿债务的书面和谈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五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归并、分立或者登记事项改观的,该当解决调换登记。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因归并、分立等原因必要遣散的,依法解决注销登记后终止。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二十六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由拥有齐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整个成员组成,是本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势机构,依法行使下列权柄:
(一)造订、批改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
(二)造订、批改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治理造度;
(三)确认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四)选举、罢免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
(五)审议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的工作汇报;
(六)决定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的报答及重要经营治理人员的聘用、解聘和报答;
(七)核准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业务经营打算、年度财政预决算、收益分配规划;
(八)对村落地皮承包、宅基地使用和集体经营性财富收益权份额量化规划等事项作出决定;
(九)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出租规划等事项作出决定;
(十)决定地皮赔偿费等的分配、使用法子;
(十一)决定投资等沉大事项;
(十二)决定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归并、分立等沉大事项;
(十三)司法律规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划定的其他权柄。
需由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沉要事项,该当先经乡镇党委、街路党工委或者村党组织钻研会商。
第二十七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大会,该当将会议召开的功夫、地址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整个成员,有三分之二以上拥有齐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参与。成员无法在现场参与会议的,能够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在线参与会议,或者书面委托本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户内拥有齐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代为参与会议。
成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由理事会召集,由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理事长指定的成员主持。
成员大会尝试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成员大会作出决定,该当经本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整个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本法或者其他司法律规、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有更严格划定的,从其划定。
第二十八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较多的,能够依照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划定设立成员代表大会。
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的,通常每五户至十五户选举代表一人,代表人数该当多于二十人,并且有适当数量的妇女代表。
成员代表的任期为五年,能够连选蝉联。
成员代表大会依照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划定行使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划定的成员大会部门权柄,但是第一项、第三项、第八项、第十项、第十二项划定的权柄之表。
成员代表大会尝试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成员代表大会作出决定,该当经整个成员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赞成。
第二十九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设理事会,通常由三至七名单数成员组成。理事会设理事长一名,能够设副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的产生法子由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划定。理事会成员之间该当尝试近亲属回避。理事会成员的任期为五年,能够连选蝉联。
理事长是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乡镇党委、街路党工委或者村党组织能够提名推荐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候选人,党组织掌管人能够通过法定法式担任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
第三十条 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掌管,行使下列权柄:
(一)召集、主持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并向其汇报工作;
(二)执行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
(三)草拟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批改草案;
(四)草拟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业务经营打算、内部治理造度等;
(五)草拟村落地皮承包、宅基地使用、集体经营性财富收益权份额量化,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出让或者出租等规划;
(六)草拟投资规划;
(七)草拟年度财政预决算、收益分配规划等;
(八)提出聘用、解聘重要经营治理人员及决定其报答的建议;
(九)遵循司法律规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治理集体财富和财政,保险集体财富安全;
(十)代表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签定承包、出租、入股等合同,监督、督促承包方、承租方、被投资方等推广合同;
(十一)接受、处置有关质询、建议并作出回答;
(十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划定的其他权柄。
第三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该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理事会成员出席。
理事会尝试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理事会作出决定,该当经整个理事的过半数赞成。
理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法式由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具体划定。
第三十二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设监事会,成员较少的能够设一至二名监事,行使监督理事会执行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决定、监督查抄集体财富经营治理情况、审核监督本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情况等内部监督权柄。必要时,监事会或者监事能够组织对本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财政进行内部审计,审计了局该当向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汇报。
监事会或者监事的产生法子、具体权柄、议事方式和表决法式等,由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划定。
第三十三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召开会议,该当依照划定造作、保留会议纪录。
第三十四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与村党组织辅导班子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能够凭据情况交叉任职。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财政人员、管帐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
第三十五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该当遵守司法律规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推广恳切信誉、勤勉审慎的使命,为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利益治理集体财富,处置村落集体经济组织事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重要经营治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截留、哄抢、私分、粉碎集体财富;
(二)直接或者间接向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告贷;
(三)以集体财富为自己或者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四)违反司法律规或者国度有关划定为处所当局举借债务;
(五)以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发展犯法集资等犯法金融活动;
(六)将集体财富廉价折股、让渡、租赁;
(七)以集体财富参与所伙企业成为通常合资人;
(八)接受他人与村落集体经济组织买卖的佣金归为己有;
(九)泄露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贸易奥秘;
(十)其他侵害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的行为。
第五章 财富经营治理和收益分配
第三十六条 集体财富重要蕴含:
(一)集体所有的地皮和丛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
(二)集体所有的构筑物、出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等设施和村落人居环境基础设施;
(四)集体所有的资金;
(五)集体投资创办的企业和集体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及其他投资性权势;
(六)集体所有的无形资产;
(七)集体所有的接受国度搀扶、社会捐赠、减免税费等形成的财富;
(八)集体所有的其他财富。
集体财富依法由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由村落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不得宰割到成员幼我。
第三十七条 集体所有和国度所有依法由农夫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地皮,遵循村落地皮承包的司法尝试承包经营。
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等建设用地,遵循司法、行政律例和国度有关划定获得、使用、治理。
集体所有的构筑物、出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由村落集体经济组织依照国度有关划定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使用、治理。
集体所有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交通等设施和村落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遵循司法律规、国度有关划定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使用、治理。
第三十八条 依法该当推广家庭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以表的其他村落地皮,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能够直接组织经营或者依法尝试承包经营,也能够依法采取地皮经营权出租、入股等方式经营。
第三十九条 对切合国度划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该当优吓酌于保险村落产业发展和村落建设,也能够依法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元或者幼我有偿使用。
第四十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能够将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财富的收益权以份额大局量化到本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根基凭据。
集体所有的经营性财富蕴含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中能够依法入视注流转的财富用益物权和第二项、第四项至第七项的财富。
国务院农业村落主管部门能够凭据本法造订集体经营性财富收益权量化的具体法子。
第四十一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能够索求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经营性财富参股等多样化蹊径发展新型村落集体经济。
第四十二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昔时收益该当依照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划定提取公积公益金,用于添补吃亏、扩大出产经营等,渣滓的可分配收益依照量化给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集体经营性财富收益权份额进行分配。
第四十三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该当加强集体财富治理,成立集体财富查究、生活、使用、措置、公开等造度,推进集体财富保值增值。
省、自治区、直辖市能够凭据现实情况,造订本行政区域村落集体财富治理具体法子,实现集体财富治理造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第四十四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该当依照国务院有关部门造订的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财政管帐造度进行财政治理和管帐核算。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该当凭据管帐业务的必要,设置管帐机构,或者设置管帐人员并指定管帐主管人员,也能够依照划定委托代理记账。
集体所有的资金不得存入以幼我名义开立的账户。
第四十五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该当定期将财政情况向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颁布。集体财富使用治理情况、涉及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利益的沉大事项该当实时颁布。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该当保障所颁布事项的真实性。
第四十六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该当假造年度经营汇报、年度财政管帐汇报和收益分配规划,并于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供给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查阅。
第四十七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该当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县级以上处所人民当局农业村落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当局、街路处事处凭据情况对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定期审计、专项审计。审计法子由国务院农业村落主管部门造订。
审计机关依法对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接受、使用财政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十八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该当自觉接受有关机关和组织对集体财富使用治理情况的监督。
第六章 搀扶措施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当局该当合理铺排资金,支持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村落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
各级财政支持的农业发展和村落建设项目,依法将合适的项目优先交由切合前提的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承担。国度对欠蓬勃地域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域、边疆地域的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赐与优先扶助。
县级以上人民当局有关部门该当依法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第五十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推广乃岚使命,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出产经营治理活动或者因发展村落集体产权造度鼎新解决地皮、房屋权属调换,依照国度划定享受税收优惠。
第五十一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用于集体公益和综合服务、保险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行等支出,依照国度划定计入相应成本。
第五十二条 国度激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安身职能定位,在业务领域内采取多种大局对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新型村落集体经济提供多渠路资金支持。
国度激励贸易性金融机构为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优先支持切合前提的村落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支持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经营性财富股权质押贷款;激励融资担;刮迓浼寰米橹峁┤谧实17务;激励保险机构为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保险服务。
第五十三条 乡镇人民当局假造村庄规划该当凭据现实必要合理铺排集体经济发展各项建设用地。
地皮整顿新增耕地形成地皮指标买卖的收益,该当保险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和有关权势人的合法权利。
第五十四条 县级人民当局和乡镇人民当局、街路处事处该当加强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治理行列建设,造订村落集体经济组织人才造就打算,美满激励机造,支持和疏导各类人才服务新型村落集体经济发展。
第五十五条 各级人民当局该当在用水、用电、用气以及网络、交通等公共设施和村落人居环境基础设施配置方面为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发展提供支持。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和司法责任
第五十六条 对确认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有异议,或者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因内部治理、运杏注收益分配等产生纠纷的,当事人能够要求乡镇人民当局、街路处事处或者县级人民当局农业村落主管部门排解解决;不愿排解或者排解不成的,能够向村落地皮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
确认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时侵害妇女合法权利,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能够发出检察建议或者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第五十七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者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掌管人作出的决定侵害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利的,受侵害的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够要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村落集体经济组织依照该决定与善意相对人形成的民事司法关系不受影响。
受侵害的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自知路或者该当知路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或者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扑灭。
第五十八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重要经营治理人员有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划定行为的,由乡镇人民当局、街路处事处或者县级人民当局农业村落主管部门责令期限更正;情节严沉的,依法赐与处罚或者行政处罚;造成集体财富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组成犯罪的,依法查究刑事责任。
前款划定的人员违反本律例定,以集体财富为自己或者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该担保无效。
第五十九条 对于侵害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利的行为,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
第六十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或者监事、重要经营治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司法律规或者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的划定,给村落集体经济组织造成损失的,该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划定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或者监事该当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未实时提告状讼的,十名以上拥有齐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能够书面要求监事会或者监事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
监事会或者监事收到书面要求后回绝提告状讼或者自收到要求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告状讼的,前款划定的提出版面要求的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为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
第六十一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或者村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所作的决定违反本法或者其他司法律规划定的,由乡镇人民当局、街路处事处或者县级人民当局农业村落主管部门责令期限更正。
第六十二条 处所人民当拘陌其有关部门犯法过问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治理和财富治理活动或者未依法推广相应监管职责的,由上级人民当局责令期限更正;情节严沉的,依法查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司法责任。
第六十三条 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未设立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幼组能够依法代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
村民委员会、村民幼组依法代行村落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会商决定有关集体财富和成员权利的事项参照合用本法的有关划定。
第六十五条 本法执行前已经依照国度划定登记的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及其名称,本法执行后在法人登记证书有效期限内持续有效。
第六十六条 本法执行前村落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村落集体产权造度鼎新时已经被确认的成员,本法执行后不必要沉新确认。
第六十七条 本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