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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公共资源买卖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提高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买卖工作效能,凭据《电子招标投标法子》和《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买卖监督治理法子》蹬仔关划定,结合现实,现将电子化买卖网上用户登记流程划定如下: 一、公共资源买卖主体参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买卖市场公共资源买卖活动(蕴含建设工程、当局采购、地皮买卖、产权买卖等项目),按本流程尝试电子化买卖网上用户登记。 二、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买卖中心(以下简称市买卖中心)具体掌管公共资源电子化买卖网上用户的分类登记和治理。 三、公共资源买卖主体参与买卖活动该当遵守恳切信誉和平正竞争准则。提交登记的资料应倒劓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司法责任。 四、公共资源买卖主体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买卖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解决电子化买卖网上用户登记,填写并提交相应的登记表和有关资料(详见附表)。有关资料该当经法定代表人具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五、市买卖中心收到公共资源买卖主体的登记资料今后无需提供原件,无需到现场验证,提交后即可参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买卖市场电子化买卖网上用户登记信息库”。 六、市买卖中心解决登记时,能够要求公共资源买卖主体就登记中的有关问题予以注明。 七、公共资源买卖主体产生以下调换情景之一的,该当自产生调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市买卖中心解决调换登记。 (一)名称、地址或者法定代表人调换的; (二)分立、归并的; (三)经交易务产生沉大调换的; (四)其他足以影响买卖或合同履约能力调换情况的。 八、公共资源买卖主体解决调换登记,应向市买卖中心提交有关证明资料。 九、公共资源买卖主体未实时解决调换登记影响买卖的,应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本流程下发前已解决登记的持续有效。 登记征询电话:0555-5200198 平台使用征询电话:400-850-3300 |